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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成长委关于同意宜春市伯伦菲矿业无限公

2025-02-20 16:09

  报来《关于呈报宜春市伯伦菲矿业无限公司新设伯伦菲()子公司项目存案的请示》(宜市发改文〔2024〕96号)收悉。按照《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办理法子》(赣发改外资〔2018〕565号),对宜春市伯伦菲矿业无限公司投资新设商业子公司项目(具体环境见背页)予以存案。本通知书无效期2年。

 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,能够正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正在6个月内向提起行政诉讼。石英石等矿产进出口商业营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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